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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资分公司与外资代表处有什么不一样?

来源:进出口注册公司  时间:2017-08-18 15:33: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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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资分公司指的是在中国已经注册登记的外资公司(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)所设立的分支机构。而代表处则是国外的企业在华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。外资分公司与代表处的相同点是它们都没有注册资本,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它们的不同点。

一、外资分公司与外资代表处有什么区别?
  1、经营期限不一样
  外资分公司注册登记期限是依据外资公司的经营期限,而代表处驻在期限只有3年。
  2、经营范围的区别
  外国企业代表处不可以从事业务经营,只能从事信息收集和业务联络等事宜。而外资分公司可以从事咨询服务、生产或产品销售,可以经营实际业务。
  3、员工人事上的区别
  外资分公司可以自己招聘员工并支付工资及缴纳四金,而代表处只能委托涉外人事代理机构来招聘员工并交纳保险。
  4、税收上的区别
  代表处不能开发票,是根据费用成本纳税。外资分公司可以独立开发票,根据实际开票交纳增值税或营业税。
  5、注册地址要求上的区别
  代表处注册登记时,需租赁涉外办公楼作为代表处注册地址。外资分公司可以在普通办公楼办公。
企业在异地开展业务就必须在异地有自己的的分支机构。大家通过上网查询到的分支机构有:分公司、代表处、办事处等。那么分公司、代表处及办事处的区别是什么?
外资分公司与外资代表处有什么不一样?
1、分公司指客户已经设立了有限责任的公司欲设立分支机构。分公司有2种形态:独立核算的和非独立核算的。(虽然说起来有2种不同的形态,不过实际对客户而言,拿到的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: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)等都是一致的。它只是在申请税务的过程当中,填写表格内容不一样而已)
(1)可以独立核算的分公司,财务也是可以独立核算的,和母公司相对独立(这种一般称为子公司)。
(2)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,财务是不独立核算的,所有的收益与成本都计入总公司帐目,由总公司统一进行核(这种一般称为分公司)。
(3)客户可以根据独立还是不独立核算自由选择,没有注册资金要求;但是办理分公司需要有注册地址,如果没有,可以选择地址挂靠(深圳九星企业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可以为您提供)。
2、代表处,只有在一种地方会出现这样的称谓,那就是外商在大陆直接投资设立的外资代表处,且内资公司是不能设立代表处的。设立代表处成立需要租赁涉外办公楼。
3、办事处,是一种老的说法,在2005年之前有这样的称呼,从2006年新公司法实施以后,工商局取消了这样的说法。比如:客户的母公司在上海,到上海来找个办公室只是从事联络业务跟市场拓展,那是不用去工商局办理任何手续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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